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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和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创新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强市”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根据《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聚焦我市民生科技、社会公益、公共安全、乡村振兴等领域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2023年度三门峡市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市辖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三门峡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63年11月15日后出生),两院院士及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顶尖人才,以及中原学者等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能引领三门峡主导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经专家评审为高质量的科技攻关项目,市财政予以不少于10万元资助,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 (六)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七)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单位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八)科技攻关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项目申请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实施过程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加大35岁以下人员参与度。 三、推荐渠道 (一)隶属于市直部门的申报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通过市直部门申报。 (二)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或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23.163.168.33:8092/uniformPage)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三门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附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申报,附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五)项目审查。有色金属与新材料科技科、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技科、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科技企业与服务业科、三门峡市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科技攻关项目材料审查;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软科学项目材料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组织现场考察,统一受理公示。 (六)评审立项。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对市财政支持项目,市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资金,支持资金从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通过受理公示的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盖章后报送。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1月16日8:00—11月30日18:00。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三门峡市商会大厦A座7005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二)咨询电话 1、系统注册、管理系统等问题咨询 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0398-2513705 2、材料审核 有色金属与新材料科技科(电子信息科技科) 0398-3160813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技科(新能源与交通科技科) 0398-3160162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科(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科) 0398-2513818 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 0398-2513821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0398-2513822 科技人才合作与科普科(市外国专家局) 0398-3160817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0398-2513819 3、市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问题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