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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开展2023年商丘市质量标杆遴选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3〕4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我市将继续在全市制造业领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2023年质量标杆将结合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重点领域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以数字化赋能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水平,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的典型经验。 (三)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报: (一)商丘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近三年内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的项目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本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四)承诺被遴选为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做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指导企业填写《商丘市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2),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附件3)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按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韩 电话:3289318
附件:1.2023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2.商丘市质量标杆申报表 3.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4.2023年商丘市质量标杆汇总表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2023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一、遴选范围 质量标杆的遴选范围:制造业企业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广泛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水平和企业效益,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等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案例。 (四)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二、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则。 所借鉴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是企业推广多年的成熟方法,经验介绍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能展示对该管理方法(技术)的系统性应用情况,如包括相关的推进目标、组织保障、政策制度、资源配置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展示特色和亮点,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以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展示连续多年数据,以及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数据,以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用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附件2
商丘市质量标杆申报表
*说明:1.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工业企业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所属行业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进行选填。 3.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软件著作权登记、主导参与标准制修订及近五年获省市级以上主要荣誉详细情况及印证材料请另附表。
附件3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一、申报材料内容 总结材料应体现典型经验的思路做法、推进要点、效果和特色亮点等。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楚、重点突出、数据支撑、图文并茂。总结材料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质量标杆名称(40字以内)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命名规则为:(企业)+(典型方法技术)+(经验)。如:××公司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二)摘要(500字以内) 简要介绍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推进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该经验所获得的评价或认可。 (三)企业概况(500字以内)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企业性质,创建时间,历史沿革;所属行业,行业代码;地理位置,面积;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荣获的相关荣誉等。 (四)管理方法(技术)的推进实施与运行(8000字以内) 介绍企业推进管理方法(技术)的过程、做法等,重点体现实施要点、特色亮点。成果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具体数据、图表等方式展现,必要时适当举例。 (五)管理方法(技术)的实施效果(2000字以内) 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展示与典型经验相关的绩效结果,如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等。可提供近三年的相关指标数据,及适时与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情况。 二、证实性材料内容(选择性提供) 可提供组织在所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资料证明;与经验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证实性材料(如:质量奖、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单项冠军)等。 三、总结材料的格式要求 总结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文章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居中,“摘要”二字宋体四号字居中加粗,摘要及正文均为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附表标题放置附表上方居中,插图标题放置插图下方居中,图表按类别统一编号,附表及插图标题为宋体五号字加粗。 纸质材料一律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附件4
2023年商丘市质量标杆汇总表
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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