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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23〕45号)文件精神,规范郑州航空港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86190900 电子邮箱:gqkgjgx3k@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2楼208室 邮编:451162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