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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设标准河南的意见》(豫发〔2022〕2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标准河南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厅文〔2022〕36号)要求,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应,鼓励支持我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标准河南建设,现将开展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 二、申报范围 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主要包括:标准制修订、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中心、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贡献奖补助等。 三、申报周期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所在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符合条件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向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相关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 (二)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三)省市场监管局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前,初审确定补助项目,报省财政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项目性质提交下列材料: 1.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项目需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组织的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正本;牵头制定国家标准项目需提交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正本;牵头制定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需提交在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佐证材料、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正本;团体标准需提供发布公告、标准文本正本及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佐证材料。 2.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需提供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正式文件和考核评估佐证材料。 3.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需提供有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标准化组织提供的权威机构发布的证明文件(或公告)。 4.经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并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项目,提交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批复文件(或公告)。 5.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中心需提供有关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 六、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寄送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79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19784310@qq.com,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金鑫 18739527827 李文莉 15736728601 附件: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标准河南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类别:□财政预算单位 □非财政预算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一、项目的申请单位必须和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一致。 二、相关证明材料随表附后。 三、项目类别填写以下项目名称:标准制修订、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创新中心、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贡献奖、其他。 四、《申请表》需双面打印,一式4份。
注:表格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