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郑州高新区实施专利转化项目的补充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郑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工作,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实施效益,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项目支持范围,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3〕4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具体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为郑州高新区的企业,且在2023年通过专利权获得质押融资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郑州高新区辖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 2.企业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已按期还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3.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报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 4.贷款合同中质押的专利权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5.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或申请单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合同,同时与第三方签订了以专利权出质的反担保合同,上述合同已按约定履行; 6.同一个贷款项目中质押专利权的评估值不低于总贷款额的20%;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日之后)。 三、申报材料 1.郑州高新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附件)(含承诺书及附件);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人员、经费、措施、成效、特色等,不超过 1500 字); 3.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已获得过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件均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材料应保持一致,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不合格。 4.各申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时限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 六、支持政策 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贷款成功的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当年元月LPR计算利息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50万元。 七、申报项目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61311927,邮箱:zzgxqzscqk@163.com 报送地址:创业中心1号楼c512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_1:郑州高新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