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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郑州市选拔赛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决策部署,吸引更多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共同举办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郑州市选拔赛。根据市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单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专项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面向豫籍农民工在郑州高新区区域内创办的市场主体,参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3年5月31日)。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郑州高新区,参赛主体并在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截至2023年5月31日)。 (二)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参赛主体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参赛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资质证书的,提供完善的各类证书扫描件;提供当前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利润等)、已获投融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组别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组别报名参赛。往届郑州市“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选拔赛流程 (一)大赛启动 时间:2023年6月 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动员引导,发掘一批优质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参赛,树立“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品牌,推动返乡入乡创业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市返乡入乡创业热情。 (二)报名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参赛主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提供完善的报名资料、佐证材料、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大赛不向参赛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三)选拔赛初赛 时间:2023年8月上旬 初赛评审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参赛选手与评委视频连线进行项目路演和答辩。评委根据参赛项目的路演表现,结合报名资料信息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按成绩排名选出各组别前3名参加市级决赛。 (四)选拔赛决赛 时间:202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评审采取现场项目路演评分方式确定项目成绩,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每个项目上场参赛人员不超过3人。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按照省厅发布的大赛实施细则执行。 各组别分别按照决赛成绩,获得一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省赛。由于成绩相同超过推荐名额的,由大赛评审组根据项目情况择优推荐。(五)大赛评审 市赛组委会按照统一的赛事规则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组织选拔赛,发掘具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的项目,选拔出一批优质创业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比赛采取“6+5”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不超过5分钟)。现场屏幕设置倒计时,在路演和提问环节分别进行倒计时提示,时间到即进入下一环节。主持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参赛选手及评委时间,避免超时。 比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选手结合路演PPT,在限定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清晰地阐述项目,客观呈现项目的优势。路演是对项目的真实表达,避免出现夸大和伪造事实的情况,选手对材料和现场表达的真实性负责。 四、奖项设置 参赛项目奖项:各参赛组别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3名。对获得全市决赛奖项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资金。(获奖证书对应获奖项目,奖金按规定代扣税款后发放至获奖项目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业主本人银行账户)。对参赛项目少于6个,根据比赛成绩确定相应获奖等次(奖项可空缺)。 请根据参赛要求准备报名材料,于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zzrscyds@163.com 联 系 人:芦光 郑统 联系电话:0371-67991382 0371-67992832 附件:1、评分标准 2、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报名登记表 2023年6月20日 附件_1:附件1评分标准(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