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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政策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管委会相关工作安排,为加快政策兑现流程,精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依据《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郑开创〔2022〕148号)第8条“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相关内容,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政策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该项补贴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郑州高新区纳税。 (二)经认定的尚在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0、2021、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问题。 (五)企业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企业增值税总额较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有所增长。 (六)企业申请的该项补贴额度与《郑州高新区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若干措施》(郑开创〔2022〕148号)第7条“企业经济贡献补贴”择高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类别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经科技部门认定尚在有效期内的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照2022年下半年较上半年企业增值税纳税总额区级留成增量部分,给予最高50%的企业经济贡献补贴,每家企业最高5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信用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1); (二)郑州高新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纾困帮扶政策补贴申报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2) (三)企业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企业增值税完税凭证(加盖企业公章),时间以所属期为准。 (四)企业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企业增值税完税凭证(加盖企业公章),时间以所属期为准。 四、相关要求(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纸质申报资料(提交1份),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送至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同时把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PDF版及附件2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工作邮箱zzgxqkjb@163.com(邮件以“附件名称+企业简称”统一命名)。 (二)截止时间纸质+电子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下午5:30,过期不予受理 |